AI基本法草案出炉!推AI应用要符合7大原则、维护智财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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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/李琦玮

人工智慧(AI)技术近年发展快速,为产业与社会活动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,但也带来新的风险或影响,需要政府加以监管。国科会15日公告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草案,揭示AI定义、政府推动AI研发与应用要遵守的7大基本原则,其中规定在AI研发及应用过程,应避免不必要的个人资料蒐集、AI训练结果应维护人民的智慧财产权等等,预告期至9月13日,盼蒐集各界意见,以完备法令内容。

国科会15日公告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草案,揭示政府推动AI研发与应用要遵守的7大基本原则。(图/123RF)

国科会指出,AI技术在气候变迁、环境、医疗、金融、交通、内政、农业、公共服务等各领域对民众具广泛影响,但其在带来社会及经济效益的同时,也可能对个人或社会带来新的风险或影响。

国科会提到,全球主要国家都在寻求建立AI的治理方针与原则,欧盟於2021年提出「人工智慧法」(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),在2024年通过审议,着重於人民权利的保护;美国总统於2023年发布「发展与使用安全且可信任的AI行政命令」(Executive Order on Safe, Secure, and Trustworth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),订立联邦各部门人工智慧发展的推动任务。

国科会表示,我国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草案,主要是依照国家产业与社会需求,参考美国鼓励创新发展,及欧盟兼顾人民权益的精神,作为推动方向,经审慎研议,期间主委吴诚文亲自邀集公协会、业界领袖、大专院校校长及各部会,召开多次沟通会议,凝聚各界共识,以期完善草案内容。

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草案是为了促进以人为本之AI研发与应用,维护国民生命、身体、健康、安全及权利,提升国民生活福祉、维护国家文化价值及国家竞争力,增进社会国家之永续发展。

草案所称AI是指以机器为基础之系统,该系统具自主运行能力,透过输入或感测,经由机器学习与演算法,可为明确或隐含之目标实现预测、内容、建议或决策等影响实体或虚拟环境之产出。

该草案揭示政府推动AI之研发与应用时,必须遵守永续发展、人类自主、隐私保护、资安与安全、透明可解释、公平不歧视及问责等7大基本原则,以及创新合作及人才培育、风险管理及应用负责、权益保障及资料利用、法规调适及业务检视的4大推动重点,做为引导我国各机关发展与促进AI应用的原则。

该草案规定个人资料保护主管机关应协助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,在AI研发及应用过程,避免不必要之个人资料蒐集、处理或利用,并应促进个人资料保护纳入预设及设计之相关措施或机制,以维护当事人权益;还有政府应致力提升我国AI使用资料的品质与数量,确保训练结果维系国家多元文化价值与维护智慧财产权等等。

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草案预告期间自即日起至9月13日止,草案内容可至国科会主管法规查询系统(https://law.nstc.gov.tw/)「草案预告」区,与国发会「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─众开讲」(https://join.gov.tw/policies/)查询。